财新传媒 财新传媒

阅读:0
听报道

除了世界杯,这两天人们关注的热点新闻就是“芮成钢被带走”。无论芮价值观如何,专业水平如何,抑或是个人生活如何,记者成立公关公司,利用采访资源牟利这不仅是违背职业道德,应该算违法。当然,我国还没有正式的新闻法。但是这样的行为肯定属于新闻腐败。在当今中国,新闻与权力、金钱的置换、交易极为普遍,很多媒体人理所当然地做起了“媒人”。很多记者会骄傲地说“我认识某某领导”、“我跟谁谁谁关系特别好”。记者不以做了什么样的报道为荣,而是以采访过什么人、和什么人是朋友为傲。所以,有些记者不仅消息灵通,更是本事神通,用江湖的话来说,能办很多事、摆平很多事。

我在前一篇博客中也提到,中国媒体热衷“名人报道”,因为这个时代,已经很难拒认名流成为“刚需”的事实。名流的感召和影响也不全是负面。在现有的话语空间里,名流访谈是最易让记者名利双收且没有任何风险的内容。(当然这部分“记者”还是应该被称作“媒体人”,闾丘露薇有一篇文章讲媒体人和新闻记者的区别,我同意她的观点。尤其她谈到:“一个人再有名,如果没有新闻点,那就不是新闻记者应该采访的对象。”)

所以媒体人采访名人,不一定是因为新闻价值,有些是有着自己的小算盘的:网罗人脉,拓展资源,经营圈子。在中国,人们信奉人脉就是财富。但是媒体人一旦将自己放在名利圈里,恐怕难免偏离本职,失节失守。因为媒体的公信力就是体现在独立、客观上,“无欲则刚”,有了任何私心杂念,都只能算作“不务正业”。但很多时候,人们也发现,“不务正业”原来会给“正业”加分加码,所以纷纷效法追随。或许大家普遍相信什么游戏规则,但是我总觉得无论环境多恶劣,人总是要有些自我要求。其实自我要求就是一种信仰吧。

“想当官就别想发财”,同理,想做媒体也别想发财。(我指的是媒体内容生产者,并非媒体经营者)媒体人应该有不错的收入,活得比较体面,但是不会活得很“暴发”、很奢侈。在你选择从事新闻职业的那一刻起,就应该知道这个行业总得有点精神追求,同时需要点牺牲精神。

如果你觉得你更希望追求财富,那也没有问题,有舍有得,你可以换个行业,甚至创业。但是脚踏两只船甚至多只船,这就是出轨。从媒体转行做公关的不少,但是一边做媒体一边做公关,而且是沾着国家媒体的光、占着国家媒体的资源来追逐个人利益,这是严重违规违法。更可耻的是,还要给自己竖一贞节牌坊。媒体人也会有朋友圈,但是如何公私分明,不公权私用,这的确需要好好规范。媒体和媒体人的权力也需要监督,而更根本的恐怕还须自律。

有人形容芮这类人是精致的利己主义者。我认为时下,我们不缺思想,不缺文化,缺的是“言行一致”、“知行合一”,似乎很多人都患有一种病——“人格分裂症”。

话题:



0

推荐

赵雯

赵雯

7篇文章 9年前更新

人间有味是清欢

文章
  • 个人分类
全部文章 7篇
  • 文章归档
2014年 7篇